新余赣西抗战博物馆藏品征集制度


第一条 文物征集工作是根据本馆的性质、任务和发展方向,坚持“保护为主,抢救第一”的方针政策,以适应陈列、研究需要和补充馆藏缺项文物需要 而开展的工作。为正常开展本馆文物征集工作和规范操作程序,制定制度。


第二条 文物受赠、文物收购、文物调拨等均属文物征集范畴。


第三条 文物征集研究负责文物征集、文物线索的处理,抢救性清理,文物的修复、鉴定、研究工作。


第四条 文物征集工作要求

1.鉴于文物征集工作政策性强。专业技术要求高,方物征集人员应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和文物鉴定水平,并遵守职业道德。

2.文物征集研究对拟征集文物做出科学评估,经证明人签字,并报馆长同意,再由领导审批,方能动用经费,征集文物。

3.文物被征集(或接受捐赠)后,要的选集(捐赠)物的描述、流传经过及征集情况,做好科学记录,经及时整理后归档。

4.文物征集(捐赠)后,必须尽快组织人员进行鉴定、分类、定级、逐件填写入库凭证,做到物与史料记录同时入库。

5.对征集到文物进行研究,报道相关刊物及报纸上公布发表报道。

6.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收藏、倒卖文物、监守自盗文物,一经发现按国家有关法律处理。


第五条 征集及采集范围

新余赣西抗战博物馆属非国有博物馆,主要征收抗战历史文物,以反映抗战时期的政治、军事、经济、文化、科技、教育、艺术、宗教、卫生、体育等各方面有关的生产、生活中遗留下来的物品。抗战时期遗留下来的历史文物,包括:抗战遗址、生活工具,陶瓷类,牌匾类,武器类,文献类,装备类,证章类,石碑类,铜器类,布标类。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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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余赣西抗战博物馆

地址: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抱石大道抱石公园内| 邮编:338000 | 咨询电话:0790—6236888

开放时间:冬季:上午9:00-12:00,下午 14:00-17:00,夏季:上午9:00-12:00,下午 14:30-17:30。每周一 (国家法定节假日进行调休) 闭馆整修。